“制度與人情哪個更重要?”當有人這樣問你的時候,你會如何回答?相信很多中層管理者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都會出現(xiàn)在制度與人情之間左右為難的情況。你既想要遵循公司的管理制度,還不想破壞這個人情。而這時候,你要做的一定是要嚴格地按照制度來辦事。如果你偏向于人情,怕得罪人,把公司的制度拋在一邊,最終的結果是害人害己,既會使老板對你不滿,也會使員工的紀律渙散。
學法律的人有一種信念,那就是追求公平。公平可以從程序法中去尋找。程序上的公正,比如法官審判案件的時候,他必須按訴訟法的流程來審案,在整個過程當中,他不能帶有個人感情,必須司法公正。只要他真正站在公正的位子上判案,那我們追求的公正就達到了。
對一個組織來說,也是一樣的。組織的制度,一方面規(guī)定了員工的工作內容;另一方面規(guī)定了員工怎樣去實現(xiàn)工作內容的工作流程。制度對員工在什么崗位上要做什么事情都規(guī)定得很好。但如果員工在做這些工作的時候沒有受一個客觀、合理的工作流程所引導,那就會被一種偏私的、任意的工作流程所影響。這樣的話,后果將不堪設想。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員工的工作過程可能會失去監(jiān)督,失去監(jiān)督往往會導致工作的失誤。優(yōu)良的工作流程,會使員工趨利避害。優(yōu)良的工作流程能避免員工的主觀隨意性、做事的隱蔽性,能加強相互監(jiān)督促進,保證能力稍微欠缺的人選擇效率最優(yōu)的手段。
因此,制度至關重要。制度,是一個組織和團體中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辦事規(guī)程或行動準則。制度是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障。正如開頭所問的那樣,制度和人情你會選擇哪樣?有制度卻不遵從,實行人情管理,那么這樣的公司肯定紀律渙散,問題層出不窮,這樣的公司遲早會崩塌。
正所謂“無規(guī)矩不成方圓”。任何公司或者部門,不管它的規(guī)模是大是小,員工是多是少,都應該有著嚴格的制度,包括管理制度、考核制度等,對每一個人的日常工作進行一定的約束。如此,才能把公司的力量全部匯集成一股合力,一起為公司的共同目標而努力。所以,制度的好壞影響到公司的發(fā)展,制度的執(zhí)行是否到位則直接關系到公司的存亡。
因此,建立合理的制度是良好執(zhí)行力的重要保障。沒有好的制度,執(zhí)行就不能到位。如果一個組織出現(xiàn)了有制度不依、執(zhí)行制度不嚴謹?shù)那闆r,那就應當認真地審視工作流程是否健全合理。一個優(yōu)化的制度應當具有自我能動實施的動力和手段,而工作流程是這種動力和手段的主要來源。
作為管理者,要時刻牢記自己的身份,不能因為人情而讓自己的身份脫離企業(yè)。一旦你的行為脫離了企業(yè),你的身份也會隨之消失。當然,這并不是要求管理者不近人情,制度的制定和執(zhí)行也是需要人性化的。否則,一個冷酷無情的員工是沒有親和力的,一個員工敬而遠之的管理者是帶不好團隊的,他的工作也會因此變得難以開展。
人性化管理是對員工的關懷和愛護。員工生病了,你去探望他,對他的生活和工作給予合理的幫助;員工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難,你要教會他如何解決,傳授他經(jīng)驗;員工有精神上的負擔,你可以開導他,幫他減輕負擔。這些都是人性化的管理,是對制度的完善和靈活執(zhí)行,這和人情管理是完全不同的。人性化管理,可以獲得更多的人氣和尊重,使自己的工作變得更加輕松,公司的制度也更容易執(zhí)行;而人情管理則破壞公司制度,使員工藐視管理者的權威,使管理工作變得艱難。所以,用制度管理的時候也需要中層管理者靈活變通地執(zhí)行。
(周群 董超)